郑睿儿的独白:
我的老板叫秦歌。
是现在当红的大明星。
也是星海娱乐的幕后boss。
而我,是研究生毕业没多久刚入职场的小透明。
不要问为什么我一个名校毕业的高材生沦落到要成为别人保姆的地步。
因为我。
欠他钱。
而我,还不起。
我从小到大就是一个劳碌命。
因为赶时间上班,骑自行车在人行道逆行不小心与正常行驶正要拐弯的秦歌撞了个正着。
车头被刮花了,而车灯被车篮上颠下来的饭盒砸裂了一点。
保险公司来估算维修大约要这个数。
我掰着手指头算了很久很久……
发现赔不起。
于是卖身……不是,做保姆还债。
秦歌在会议室里呆了很久才出来,出来的时候身上换了一套衣服。
郑睿儿有些惊讶。
“是……发生了什么吗?”他问问题的语气有些奇怪,视线忍不住落在秦歌那张人畜无害的俊脸上,试图想从对方的表情上获取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没有。”只见秦歌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有些疲惫的揉了揉眉心,语气温和的说道:“就是有点饿了。”
“我马上去拿午餐过来。”郑睿儿闻言迅速转身向茶水间走去,自从秦歌说吃腻了外面酒楼的东西后,郑睿儿便每天从家里带盒饭过来。因此秦歌额外给他支付了饭钱。
是按平日他在外头吃饭的标准给的。
郑睿儿觉得秦歌给多了,但秦歌认为这个价格合理且有时候还觉得自己给少了。因为郑睿儿每天的菜谱都不一样,且量足又丰富。
但他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他给的钱多,郑睿儿才每天换着菜谱准备。
因为秦歌是郑睿儿的老板,同时也是他的债主。
讨好债主,可不就得花点心思嘛?否则老板一个不高兴,扣他薪水怎么办?那他要什么时候才能还清债务啊?
郑睿儿从r大毕业第一次去企业面试的那天因为一些事情耽误了不少时间于是他骑着脚踏车在人行道上逆行结果不小心撞上了正从拐角出来的秦歌——的车头。
这一撞,可以说把郑睿儿未来五年甚至不知道多少年的工资都搭进去了。
总归保险公司来了以后给出的预估维修费用是他赔不起的。
秦歌的车是进口的,补漆的原料和被他撞碎了的车灯都必须得从国外原厂进货。
郑睿儿当时觉得天都塌了。他是孤儿,大学他还是助学贷款才读下去的,现如今学费的贷款还没还就又欠了这么多钱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郑睿儿只记得当时秦歌拿起他掉在地上的档案袋,瞥了一眼他的简历,而后文质彬彬的对他说:“原来是r大的高材生。这样,你来做我的秘书,我给你开工资,修车的钱就从你的工资扣。”
就这样,郑睿儿开始了他的职场生涯。
并且做得格外出色。
秦歌表示这个路上捡的小秘书特别合他的心意。而郑睿儿也在秦歌的公司一做就做了三年。
那可不嘛,毕竟签了20年的劳动合同,小半辈子都搭进去了。
郑睿儿在茶水间把午饭热了一下便拿到秦歌的办公室。
其实跟着秦歌很不错,他的公司是国内有名的娱乐公司,对待员工一点也不严厉,给出的酬劳又很丰厚,待人友善,但美中不足的一点是,秦歌的生活不能自理。
作为他的秘书,郑睿儿有时候还得兼职保姆。
“秦总,你的领带歪了。”
“是吗?”
“嗯。”于是郑睿儿上前为他系好领带。
“秦总,你鞋穿反了。”
“出门急了。”
郑睿儿看着秦歌面不改色的说出这句话,没好意思再开口说他穿了两只不一样的皮鞋。
“秦总,这桌上的饼干是你从家里带的吗?已经过期了不能吃了!”
“哦。”
诸如此类的正常人都该有的常识放在秦歌身上似乎起不到任何作用,郑睿儿时常觉得当年秦歌是不是透过他的表面看出了他爱唠叨爱操心的品质。
……
这一天,因为还有些事情要处理,郑睿儿下了班后就跟着秦歌来到他家,进门刚换好鞋郑睿儿就看到秦歌拿起一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饮料准备一饮而尽。
郑睿儿急忙冲上去大叫:“啊啊啊疯了吗?!秦歌那杯饮料上面发霉了你没看见吗不能喝不能喝!!!”心急火燎的时候,郑睿儿有时候会直呼秦歌的名字。
郑睿儿好不容易抢下秦歌手中的杯子,这已经不知道是他第几次在秦歌家中发现发霉的饮料了。
“少喝这些饮料不健康的。”郑睿儿心惊肉跳的说完这句话后不由再次沉思,秦歌的胃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这么
多年了居然还好好的一点问题也没有!
“阿姨不来打扫吗?”郑睿儿忙前忙后的收拾餐桌上的锅碗瓢盆,他天生劳碌命,小洁癖,见不得脏。
秦歌托腮想了一会,猛然想起,“哦,阿姨她媳妇生了,请了月子假。”
郑睿儿顿了一下,“一个月啊……”看来这一个月他还是经常过来看看吧,不然他这个老板估计要死在垃圾堆里了。
郑睿儿是孤儿,被丢在垃圾堆里,后来一个捡垃圾的奶奶把他带回家养大的。
奶奶有个儿子,叫郑睿,但因为生病了也不在了,于是奶奶给他取了他儿子的名,奶奶从小睿儿睿儿的叫他,上户口的时候,民警听多了个字,于是他就叫郑睿儿了。
可惜奶奶在他毕业没多久就过世了。
葬礼的钱是秦歌帮他出的,墓地也是秦歌找人安置的,秦歌还放了他一个星期的假。
虽然一个星期后郑睿儿再回到公司,发现秦歌似乎瘦了不少。一打听才知道秦歌这一个星期几乎没怎么吃饭。
秦歌吃惯了郑睿儿煮的饭菜,很委屈向他的控诉道:“那些都不好吃。”
“不好吃也得吃啊!”郑睿儿有点生气,当天就去秦歌家给他弄了三菜一汤,好在秦歌争气,全吃完了。
郑睿儿收拾完后就去给秦歌做晚饭,他喜欢下厨,也热衷开发新菜式,是以在给秦歌每日的便当里不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不重样,至少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秦歌从未吃腻过那些样式。
做完晚饭,郑睿儿和秦歌一起同桌吃饭,这是鲜少有的,在公司的时候,秦歌在他自己办公室的休息室里,而他则在秘书部的休息室。
他不是第一次见秦歌吃饭,但每次看他吃饭郑睿儿都觉得赏心悦目,撇开生活不能自理这一点,秦歌吃饭的样子极其斯文端庄,细嚼慢咽,也不会浪费食物,更重要的是,秦歌他不挑食……
郑睿儿低头扒了一口饭,嚼着嚼着,突然想起来之前秦歌因为自己请假有一个星期没有好好吃饭的事情,于是他打翻了秦歌不挑食的结论。
吃完晚饭,郑睿儿去洗碗,秦歌坐在位置上看着他,幽幽的说了一句,“郑秘书这般贤惠,将来也不知会便宜谁。”